济宁至曲阜快速路(兼一级公路)项目监控信号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济宁至曲阜快速路(兼一级公路)项目监控信号灯工程 | ||||||||||||||
项目编号 | SZZH-2023-G004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203-370800-04-01-967224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公用济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监控系统范围包括快速路主线,高架上下匝道及地面辅路,内容为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视频图像监控系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检测系统(执法取证设备)、交通卡口系统、入口匝道控制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和发布系统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地面辅路交叉口的交通信号灯包括预埋管线,信号灯等。 | ||||||||||||
建设地点 | 济宁高新区、兖州区、曲阜市境内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3年11月21日9:30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江西路通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路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资质证书所列资质等级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扫描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评标评分 | 97.19 | 74.86 | 66.49 | ||||||||||||
企业资质等级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144710000.00 | 145345000.00 | 144874037.50 | ||||||||||||
质量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
供货及安装工期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王海胜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 1372010201101105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方超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浙1332014201535006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宋玉刚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皖1342015201515769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评标于2023年11月21日10:00至2023年11月21日13:3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无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4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廖 霞,联系电话:13954700169 | |||||||||||||||
其他事项 | 无 | ||||||||||||||